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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赠送地下车位土地增值税怎么处理?

编辑: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1-09

答:车位的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分情况:

一、车位有独立产权

营业税视同销售,按销售不动产5%交营业税。(营业税视同销售有两种情况:1、自建房屋行为,转让房屋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3%交营业税;2、无偿转变不动产(房屋,捐赠给直系亲属或赡养义务、通过非营利性机构捐赠除外)

土地增值税,此赠送行为属于征税范围。无收入,但其成本可以计算增值额时扣除(个人认为车库的收入其实是计入了售房收入了,如所得税一致)

二、车位无产权证

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均不视同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地下车库怎样计算土地增值税?

自用地下车库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自用的具有产权的地下车库,其处理应同房开企业自用开发产品相同,在自用时将开发产品地下车库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自用部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的相关规定,对自用部分房产计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同出租处理相同,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开发自用地下人防设施,如作为仓库,或作为物业用房等等,由于未发生产权转移,也不涉及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出租地下车位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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