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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探亲回公司的路费计哪个科目?

编辑: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4-15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具体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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