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76-1289-1020

不动产税额表申报如何填列

编辑: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5-2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填表说明……(三)第1列‘期初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上期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四)第2列‘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填写本期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动产进项税额。(五)第3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在本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六)第4列‘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本列数≤《附列资料(二)》第23栏‘税额’。(七)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八)第6列‘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本期期末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按表中公式填写。”


上一篇:人民法院仲裁赔款怎么做账?

下一篇: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细节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76-1289-1020
  • 咨询老师:何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6-1289-1020
返回顶部